本公司(三井住友海上日本總公司)於去年6月所接獲之日本金融廳行政處分
命令已於2007年2月23日確定解除。
自接獲行政處分通知以來,本公司全體職員虛心•嚴肅面對該處分,立即於
各業務領域採取改革與加強作業,今天所有的努力成果終於展現。當然,本公司
絕不自滿於現狀,將持續追求企業品質之提昇,秉持CSR(企業社會責任)精神,
善盡公司治理責任。
相關內容茲如下記日本國內新聞稿所示,敬請參考。
最後,感謝各位對本公司的關心與支持,今後也請續賜指教!
日商三井住友海上火災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台北分公司 總經理 南 喜一郎
◎新聞稿(日文)
◎參考資料 新聞稿(中文翻譯)
☆本事件應對窗口
總公司 廣報部次長 橋本 城里雄 (電話:81-3-3297-6705/日文專線)
台北分公司 法令遵循主管 龍 澐潔 (電話:02-8712-1350分機230)
(2007年2月) |